2016-2017学年医疗费用报销通知

发布者:学生事务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17-03-27浏览次数:1439

自2017年4月5日起,在校学生医疗费用报销办理作如下变更:

一、报销时间和地点:

1、报销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8:30- 16:00

2、报销地点:学生事务大厅(真知馆116室)

二、领款方式:

1、门诊报销领款方式:报销费用不以现金形式发放,由学校医保办审核完毕,财务与资产处复核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报销款统一打入本人的工商银行卡。

2、住院报销领款方式:待市医保中心审核完毕,接学校医保办通知后,报销费用由报销人持统筹结算单自行前往真知馆104办理。(根据市医保中心规定自受理日起90天内到帐)

咨询电话:58690718

学生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