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学生证注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事务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17-06-02浏览次数:1425

2017届毕业生:

        根据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自即日起到6月9日为学生证注销时间,为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以班级为单位到学生事务大厅(真知馆116)进行注销;

2.学生事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6:00;

3.如学生证遗失,可不予补办,但应登报挂失,注销时只需出示带有挂失信息的报刊原件或电子版即可。

         特此通知。